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2007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的通知
(工商办字[2007]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局各司 (厅、局、室)、直属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2007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明确了总局各司局;直属单位的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总局周伯华局长提出的监管与发展的统一、监管与服务的统一、监管与维权的统一、监管与执法的统一和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责任制度和考核、精心组织实施,狠抓检查落实、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落实2007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
为认真贯彻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07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按照职责分工,将2007年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司局和直属单位。具体分工意见如下(列在第一个的负责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能分工为协办单位):
一、切实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健全市场主体准入服务体系,大力支持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和改革开放。
工作任务:
1.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力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产业。按照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实现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安全生产等目标的要求,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做好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工作。
负责单位:企业局、外资局、个体司
2.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施股份制改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组建企业集团。支持加快电力体制、文化体制、铁路体制、金融体制等改革。支持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个体私营企业收购、兼并或参股国有、集体企业;支持发展科技型、外向型个体私营企业,促进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