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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不断净化出版物市场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不断净化出版物市场的通知
(工商公字[2006]2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央宣传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十部委《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进一步净化出版物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通知》要求,在当地“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开展了有关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现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增强做好“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工作的坚定性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学习《通知》,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把“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充分认识“反盗版天天行动”是有效净化社会主义文化环境的需要,是出版物市场监管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确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反盗版工作中,职能履行到位,市场监管到位。
  二、强化对重点地区的市场巡查,加大对无照经营查处力度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对辖区范围内盗版重点地区、多发地区的市场巡查力度,不断探索、改进巡查方式方法,提高巡查效率。充分动员和发挥社会监督力量,通过12315举报电话或举报信箱等多种形式发现案源,做到接报必查,查必有果。要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对为从事盗版违法行为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的,加大处罚力度,把查处取缔盗版无照经营工作落到实处。
  三、健全并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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