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
(一)2h容量(电池基本容量)项目不合格。20个批次产品该项目低于标准的要求,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46.5%。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质量控制不到位或部分企业故意夸大或虚标电池容量。
(二)-15℃低温容量项目不合格。18个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41.9%。该项目关系到低温状态下电池的使用性能,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在电池中使用的膨松剂木疏质量不合格或是加入的膨松剂木疏比例过多。
(三)标志项目不合格。11个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25.6%。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只注重产品性能,忽视标志信息,或故意隐瞒标志信息,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充电接受能力项目不合格。7个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16,3%。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过分追求提高额定容量,降低成本,忽视了电池接受电能的能力。
(五)外形尺寸项目不合格。7个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16.3%。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管理不到位,技术文档(如说明书)与实际产品尺寸不符。
(六)过放电项目不合格。6个批次该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14%。该项目关系到电池的实际使用寿命长短,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电池的实际使用适应性。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在产品装配过程中损伤了AGM隔板,引起了微短路。
二、生产企业调查情况
本次应调查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694家,其中,有122家企业因倒闭、停产等原因未能进行调查,共调查到572家。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生产规模、经营状况、生产设备、生产场所、质量控制能力、检验技术能力等,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小企业数量多、产能低。被调查企业中小型企业453家,约占79.2%,产量仅占总产量的 15.2%。而大中型企业只有119家,约占20.8%,产量则占总产量的84.8%。同时,大多数企业是组装型企业,占企业总数的62.8%。与生产型企业相比工序简单,技术要求低。
(二)部分企业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发现有31家企业违反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在获得生产许可证后,为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擅自改变生产条件,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生产条件。
(三)外购零部件把关能力较低。大部分组装型企业缺乏零部件的进货检验能力,产品质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关键零部件极板的质量,自身产品质量控制能力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