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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55号――关于批准对五大连池矿泉水、赣榆梭子蟹、马家柚、漳港海蚌、万州红桔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二)专用标志使用。

  马家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江西省广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马家柚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漳港海蚌

  (一)产地范围。

  漳港海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福建省长乐市北纬25°53′52″至北纬25°49′10米等深线以内,北纬25°53′52″以北、东经119°40′11″以西海域以及北纬26°04′34″至北纬25°54′49″、东经119°41′12″以东10米等深线以内海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漳港海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福建省长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漳港海蚌的法定检测机构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万州红桔(万县红桔)

  (一)产地范围。

  万州红桔(万县红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重庆市万州区大周镇、小周镇、黄柏乡、太龙镇、陈家坝街道、钟鼓楼街道、高峰镇、龙都街道、长岭镇、五桥镇、甘宁镇、龙沙镇、新田镇、瀼渡镇、武陵镇、溪口乡、燕山乡、新乡镇、长坪乡、熊家镇等20个街道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万州红桔(万县红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重庆市万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万州红桔(万县红桔)的法定检测机构由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五大连池矿泉水、赣榆梭子蟹、马家柚、漳港海蚌、万州红桔(万县红桔)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 五大连池矿泉水质量技术要求

  2. 赣榆梭子蟹质量技术要求

  3. 马家柚质量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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