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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55号――关于批准对五大连池矿泉水、赣榆梭子蟹、马家柚、漳港海蚌、万州红桔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0年第155号)


关于批准对五大连池矿泉水、赣榆梭子蟹、马家柚、漳港海蚌、万州红桔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五大连池矿泉水、赣榆梭子蟹、马家柚、漳港海蚌、万州红桔(万县红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五大连池矿泉水、赣榆梭子蟹、马家柚、漳港海蚌、万州红桔(万县红桔)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五大连池矿泉水

  (一)产地范围。

  五大连池矿泉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黑龙江省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五大连池镇青泉村、龙泉村、邻泉村、焦得布林场等4个村、林场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五大连池矿泉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五大连池矿泉水的法定检测机构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赣榆梭子蟹

  (一)产地范围。

  赣榆梭子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江苏省赣榆县海洋经济开发区、青口镇、海头镇、石桥镇、柘汪镇、宋庄镇、青口盐场海水池塘;北纬34°47′至35°05′,东经119°21′以西的海州湾海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赣榆梭子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江苏省赣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赣榆梭子蟹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江苏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马家柚

  (一)产地范围。

  马家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江西省广丰县现辖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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