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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96号)


各银监局:

  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要求,是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经营发展战略、改善信贷结构和提高风险管控能力的迫切需要。2005年7月银监会出台《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来,在各银监局的共同努力下,积极推进“六项机制”建设,广泛开展业务培训,着力加强舆论引导,切实改进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积极优化小企业信贷的外部环境,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开始转变,一些小企业贷款的新模式新产品不断推出,小企业贷款的环境逐步改善,小企业贷款的规模和质量稳步增长,小企业贷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适合小企业贷款的体制机制正在逐步建立。

  为了巩固和扩大对小企业金融服务所取得的成果,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支持力度,现就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指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指导意见》,切实建立和完善“六项机制”

  要重点指导和督促当地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六项机制”。通过建立小企业贷款重点联系行制度,不断总结经验,实行以点带面,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小企业贷款的组织管理,制定灵活多样的营销策略,组建和培养一支专业化的信贷队伍,建立正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利率风险定价能力,完善小企业贷款的工作流程,实现小企业贷款业务的独立核算,全面提高为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二、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宣传推广良好做法和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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