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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务部联合公告2010年第96号--停止执行《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关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应证问题的通知》
海关总署、商务部联合公告
(2010年第96号)
为规范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现决定废止海关总署与商务部(原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
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关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应证问题的通知
》(署法〔2000〕745号),该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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