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师学院和大型骨干企业,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一批全国粮食行业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到2020年,建设3个面向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行业教育培训基地。在粮食行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重点建设5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40个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构建资源共享、品牌示范和辐射带动的行业人才培养基地网络。
(十)人才信息服务计划
依托粮食行业组织搭建人才信息服务平台,构建粮食行业人才信息服务网。建设粮食行业人才数据库,不定期开展行业人才队伍情况调查,摸清行业供需状况,分析行业人才需求和发展趋势。建立企业、科研院所、职业院校之间的人才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定期组织粮食行业人才供需见面会或座谈会,促进行业内部的交流合作和人才流动。
五、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
国家粮食局负责规划纲要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各省(区、市)粮食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要以规划纲要为指导,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本单位的人才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粮食行业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考虑,统筹安排。粮食行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服务人才。
(二)加大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人才培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证,并随着财政资金增长逐步提高,保证人才规划的贯彻落实,保证重大人才工程的顺利实施。在重点科研项目和重大项目建设经费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人才开发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机构编制、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粮食行业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培训经费。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拓宽人才投入渠道,建立健全政府、单位、社会和个人相结合的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保证人才工作的必要投入。
(三)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的监督检查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建立规划纲要实施的过程跟踪、执行监督、信息反馈机制和定期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对实施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四)营造规划纲要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多种媒体,大力宣传人才兴粮战略和实施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及时总结推广人才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和成效,树立先进典型,适时表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引导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推进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