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①为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上报数据。
2013-2015每年农机深松整地面积为各省适宜面积的三分之一。
第四章 作业补贴
实施深松整地作业补贴是降低作业成本、提高农民和农机手积极性的有效途径。各有关省要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要求,积极争取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有条件的省份争取设立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财政专项,形成稳定的资金投入渠道。
综合考虑各个作业区域的作业费用、技术模式、农民意愿等实际情况,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标准应为当地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价格的30%~50%,且不低于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与传统耕整地作业的价格差。还应根据柴油价格变化情况,每年对补贴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各地实际,补贴对象可以是雇机农民或者农机服务组织(含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手)。补贴资金兑现方式可参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落实面积。根据补贴资金额度,省农机、财政部门下达深松整地补贴计划,各县申报作业补贴任务。经省农机、财政部门审批后,由县农机和财政部门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和农户。
二、签订合同。农户自主选择农机服务组织,签订作业合同,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
三、作业确认。作业结束后,农机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深松整地作业验收单》,村委会组织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章。乡镇农机站汇总并报县农机部门。雇机农民按照合同向农机服务组织支付作业全款(补贴对象为雇机农民)或者扣除应补贴款后的作业费用(补贴对象为农机服务组织)。
四、核查公示。县农机、财政部门组织全面核实验收,汇总上报省农机、财政部门;省农机、财政部门组织抽检。最后审核确认的作业面积逐级反馈到村并公示。
五、兑付补贴。公示无异议后,省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逐级下拨到乡镇财政所;财政所将补贴资金兑现给雇机农民或农机服务组织。
除上述补贴资金兑现方式外,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奖代补、项目制等形式推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促进深松整地技术推广。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科学谋划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实效。各省(区、市)以本规划为依据,结合各地土壤类型、作物种类、适宜面积、机具保有量和农民认知程度等,科学制定本地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
二、落实政策,争取支持
财政部决定2010年中央财政预留的部分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优先支持东北、黄淮海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深松整地作业。各地要协调落实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资金,满足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工作有序开展。要结合油料费上涨等情况,适时对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落实配套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