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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建设活动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建设活动的通知
(农办机[201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的有关要求,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提升设施装备技术水平,转变设施农业发展方式,保证“菜篮子”产品生产,不断满足城镇居民消费需求,我部决定在全国开展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单位建设活动。通过示范带动,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推广设施农业新技术新装备,探索设施农业发展新机制,提高设施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现将《全国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单位建设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建设内容,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强化技术服务,认真做好扶持发展的各项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分别填写申请表,于2011年2月28日前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我部农机化管理司科教处。

  联系人:李中华  王国占;电话:010-59193362;电子信箱:njhkjc@agri.gov.cn。

  附件:全国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单位建设活动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全国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单位建设活动方案

  一、目的意义
  设施农业是集生物技术、工程技术、环境技术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具有技术密集、集约化和商品化程度高的特点,可有效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
  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是设施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开展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单位建设活动,通过培养一批示范典型,引导和促进设施改善、装备提升、技术普及和创新,加快设施农业的设施标准化、装备现代化、技术集成化、产业规模化进程,全面提升设施农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设施农业产品生产能力,为保障“菜篮子”供应做出积极贡献。
  二、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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