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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全国联行往来核算与对帐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全国联行往来对帐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收报行的处理

  第十二条 收报行是联行往来的受理行,负责联行来帐的处理。收报行认真审查受理发报行寄来的报单或拍来的电报,准确及时办理转帐,并向管辖分行编报来帐报告表,是保证全国联行往来正常进行的重要基础。
  第十三条 联行专用信封的拆封、查对与保管
  (一)收报行收到发报行寄来的联行专用信封,应先根据邮局送交银行的收信记录单,逐件验收无误后再拆封。拆封时,必须根据封面所填报单笔数与封内实装报单核对相符才能处理(封内的其他凭证也应逐项核对)。封面漏填报单笔数的,应代为补填,并注明(本行补填)字样,封面所填笔数与实收笔数不符的,除在封面注明实收笔数及报单号码外,还应填制两联“联行往来查询书”,一联寄发报行查询,一联留存。
  如收到以非联行专用信封寄来的联行汇款信件,不得按正常业务处理,必须向发报行查询,经确认后才可受理解付。
  (二)为了防止漏拆信封、漏油报单等差错发生,拆封后的联行信封,必须逐日查对和保管。并指定专人认真检查当天收到的联行专用信封件数、封面所填报单(包括其他凭证)的合计笔数与实收报单的合计笔是否一致,经查对相符,检查人员应在邮局交来的收信记录单上签章,然后将收信记录单与全部联行专用信封捆在一起,标明收信日期后保管6个月。
  第十四条 电划补充报单的译制
  收报行收到发报行发来的电报,经审查电报挂号、“报类”及内容无误,应即译制电划补充报单,在译制时:
  1.必须按发报行在电文中注明的月份和日期填制电划补充报单。
  2.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报的金额必须与留底的第二联托(委)收凭证金额轧对。代转划的,如有异议应向收款人开户行查对。
  3.电报编有密押的,应核对密押,对于“报类”不符、漏编或错编密押以及内容有误的电报,应即向发报行拍发电报查询补正。在未查复补正前,不得解付款项。
  第十五条 报单的审查与转帐
  (一)收报行对收到的邮划报单和经译制的电划补充报单,必须认真审查:收报行行名、行号是否本行;报单与附件(电划补充报单与电报)的收(付)款人名称或帐号、金额是否一致;报单号码是否完整无缺;报单有无涂改挖补现象;第一、二联报单是否加盖联行专用单;联行专用章和密押是否真实正确。对于有问题和不完整报单的款项严禁解付。
  (二)收报行对经审查无误的报单,要加强控制,应按借方、贷方报单的笔数、金额分别记载“联行信件、电报收到登记簿”,并在报单上加盖转帐日戳后立即办理转帐。
  借方报单转帐的会计分录为:
  (借)××科目
     (贷)联行来帐
  贷方报单的会计分录相反。
  (三)如有应寄其他通汇行的报单误寄本行时,即不予转帐,应填制三联“联行往来查询书”,一联连同误寄的报单和附件转寄正确的收报行,一联通知发报行已代转正确的收报行,一联留底。
  (四)经查有问题暂时不能转帐的报单,应按第六章中的有关规定处理,并登记“未转帐错误报单登记簿”。
  第十六条 来帐报单的处理
  (一)第一联报单(包括电划补充报单)于每日营业终了,分别按借方、贷方(电划在前,邮划在后)再按发报行行号大小顺序整理,结计出借、贷方发生额,编制联行来帐借、贷方汇总传票及科目日结单,登记“联行来帐”科目总帐,结出余额,并与来帐报告表的上期余额、本日借、贷方发生额、本日余额逐一进行核对,报单附在来帐报告表留底后面,作为来帐科目卡片帐,按月装订保管。
  (二)第二联报单(报告卡)按第一联报单的方法整理,营业终了后凭以编制联行来帐报告表,并随来帐报告表上报管辖分行。
  第十七条 收到报单抄本的处理
  收到发报行寄来的补制报单抄本或补拍的电划报单时,应认真审查:
  (一)该份报单抄本或补拍电报是否经本行要求而补制的,并与原查询书核对相符;
  (二)收款人确未收到该笔款项。
  报单抄本审查无误后,经坐班主任审批,按正常报单处理手续办理。并登记“报单补入补出登记簿”。

           联行往、来报告表的编制与审核

  第十八条 联行往、来报告表是收、发报行向管辖分行报告本行联行往来业务状况的工具,也是管辖分行监督和控制通汇行正确办理联行帐务核算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报告表的编制
  (一)各通汇行每日营业终了,必须根据当天发生的全部联行往来报告卡,分别往帐和来帐编制联行往、来报告表一式两联(附式)。编制时,“上期余额”栏按上期报告表的“本日余额”栏数字填制;对发出的报单,分别借方、贷方报单加计笔数、金额,填入本日往帐笔数和发生额栏内,结出余额,与联行往帐总帐核对一致后,第一联往帐报告表附往帐报告卡寄管辖分行,第二联自留;对收到的报单,分别加计借方、贷方报单的笔数和金额,填入本日来帐笔数和发生额栏内,结出余额与联行来帐总帐余额核对一致后,第一联报告表附报告卡寄管辖分行,第二联自留。往帐报告表所附各联报告卡应按电借、邮借、电贷、邮贷及收报行行号的顺序排列;来帐报告表所附的各联报告卡应按电贷、邮贷、电借、邮借及发报行行号的顺序排列(往、来帐报告卡均按蓝字在前,红字在后的顺序排列)。
  (二)各通汇行于年度终了日报送的联行往帐报告表必须注明“本年度最后一份”字样。年末日(12月31日)未发生往帐业务的,也应编制最后一份往帐报告表,发生额填“0”,余额和顺序号按上一期报告表填列。
  (三)新年度开始,联行往来业务应区分上年度和本年度分别编制报告表。收到上年的报单或办理冲正上年差错的报单,应编制上年联行往、来报告表,其序号、余额与上年报告表内容衔接,报告表日期应填写13月××日(次年元月为13月,2月为14月,以此类推)。本年度的往、来帐报单应编制本年度报告表,其序号、余额均自本年起重新开始。
  第二十条 报告表的审核与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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