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朝觐人员体检和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一、覆盖范围和执行部门
从今年开始,朝觐人员的体检由国家质检总局所属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负责。考虑到新疆等地一些地区确实存在路途遥远、质检部门体检能力有限等实际因素,可组织朝觐人员在当地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中英文对照的体检项目证明。体检工作中,要切实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尤其是责任追究制度,严防只管收钱盖章,不顾体检标准和拉关系、走后门等破坏朝觐体检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行为。
流感、流脑、霍乱疫苗必须由保健中心负责接种。
二、朝觐人员体检工作
(一)朝觐体检项目
要严格按照《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所列项目进行体检,不得随意增减项目。包括:
1.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脉搏、体温测量等;
2.内外科:皮肤、巩膜、淋巴结检查,头颈部检查,胸部和肺部检查,心脏检查,腹部检查,脊柱和四肢检查,神经精神系统检查等;
3.五官科:视力、辨色力、听力检查以及眼、耳、鼻、喉的检查;
4.医技检查:心电图检查,肝、胆、脾、肾等器官的黑白B超检查,胸部X光拍片;
5.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梅毒血清学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丙型肝炎抗体检测以及肝功能检测等。
(二)朝觐体检诊断标准
参照发放《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的诊断标准,结合朝觐活动的实际情况,朝觐体检诊断标准分为以下三级:
1.适合朝觐的健康条件:
(1)身体健康,没有发现重要的慢性疾病,没有任何传染病。
(2)未患任何急性炎症或慢性炎症急性发作,不发烧。
(3)心、脑、肺、肝、肾、胃肠道及血液系统机能良好,没有明显的病症。
(4)神经系统、精神机能正常,骨、关节等运动系统活动无障碍,没有明显的骨质疏松症。
(5)不存在任何表面上看来正常,却有可能随时爆发的危险病症,如癫痫、主动脉瘤、周期性麻痹、慢性肾炎、肝硬化等。
2.应劝阻不要参加朝觐的健康条件:
(1)患有呼吸道慢性炎症并发肺气肿、肺功能降低者,或呼吸道抵抗力较差,容易发生急性咽喉炎、急性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或肺炎的人。
(2)舒张压高于130mmHg的高血压病患者,或者患I、II期高血压病,伴有冠状动脉硬化、肌肥厚、心功能减退、肾动脉及脑支脉硬化,对治疗反应不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