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闻出版总署支持安徽省人民政府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立一个全国区域性出版物发行中心,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跨地区连锁经营,鼓励新闻出版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建设新闻出版现代物流体系。安徽省人民政府将加大对全国区域性出版物发行中心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发行集团拓展投资项目,打造发展平台。
五、新闻出版总署支持安徽省人民政府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中发展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印刷企业,重点培育国家级印刷产业基地,力争到2015年,把安徽省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印刷业发展先进省份。安徽省人民政府加快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新闻出版产业集群建设,提高新闻出版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
六、新闻出版总署支持安徽省人民政府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安徽省人民政府建立版权交易中心,支持安徽新闻出版单位参加国际图书贸易和版权贸易。安徽省人民政府拓展对外新闻出版交流领域,积极参与国家举办的大型国际新闻出版交流活动,加强与国际知名跨国新闻出版集团的合资合作,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骨干企业,鼓励有实力的新闻出版企业在境外兴办新闻出版实体。
七、新闻出版总署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版权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充分发挥“全国印刷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面向全国培养印刷高技能人才。安徽省人民政府把新闻出版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强省战略,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文化创意、数字动漫、新技术、新媒体等专业,大力培养新闻出版产业经营管理、高新技术、新媒体产业等领域急需人才。
八、为保障协议确定的各项内容的落实,双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规划、部署相关工作,协调重大合作事项。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