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授予李佰林等51人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通知
(体竞字【2010】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
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经审核,现授予速度滑冰、冰球、冰壶、击剑、摔跤、跆拳道、田径、游泳等8个项目,李佰林等51人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名单如下:
一、速度滑冰(1人):
黑龙江:李佰林
二、冰球(12人):
黑龙江:高馥瑾(女)、唐 靓(女)、姜 娜(女)、
于柏巍(女)、崔珊珊(女)、霍 翠(女)、
娄 月(女)、马 蕊(女)、黄海静(女)、
韩丹妮(女)、刘智新(女)、张梦莹(女)
三、冰壶(3人):
黑龙江:徐晓明、刘 锐、王奉春
四、击剑(11人):
辽 宁:刘 晓、马 权、尹明芳
上 海:王 峰
江 苏:陈云霞(女)、李 菲(女)、许安琪(女)、
施 云(女)、朱 敏(女)
福 建:施嘉洛
广 东:陈锦燕(女)
五、摔跤(2人):
辽 宁:李 丹(女)、李 爽(女)
六、跆拳道(6人):
河 北:侯玉琢(女)
江 苏:雷 洁(女)、张 华(女)
安 徽:杜 翔
河 南:张 强(女)
解放军:韩颖颖(女)
七、田径(4人):
江 苏:郝晓帆(女)
湖 南:吴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