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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中性胰岛素注射液”及“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标准有关内容的函

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中性胰岛素注射液”及“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标准有关内容的函
(国药典化发〔2009〕2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性胰岛素注射液”及“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标准收载于《中国药典》2005年版增补本。经我会核查,中性胰岛素注射液标准:1、锌检查项应更正为“取本品适量,照胰岛素项下的方法检查,每100单位中含锌量应为10~40µg。”;2、苯酚检查限度应更正为“每1ml含苯酚应为2.20~2.80mg。” 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标准:1、高分子蛋白质检查的限度更正为“不得过3.0%”;2、苯酚检查限度应更正为“每1ml含苯酚应为2.20~2.8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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