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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钠石灰”标准有关内容的函
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钠石灰”标准有关内容的函
(国药典化发〔2010〕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钠石灰”标准[标准编号为WS-10001-(HD-0537)-2002]收载于化学药品地标升国标第六册。经我会核查,该标准中的“本品为氧化钙与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的混合物”应更正为“本品为氢氧化钙与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的混合物”。
特此勘误,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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