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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编报2010年度港口建设费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编报2010年度港口建设费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
(厅财字〔2010〕25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港口建设费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编制单位
  2010年度港口建设费决算报表编制单位为我部直接管理的港口建设费代征单位、我部委托的港口建设费代管单位(以下简称“港建费征管单位”),以及我部下达港口建设费基建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单位。非我部直接管理的代征单位的决算由代管单位负责布置、审核、汇总后上报。
  港口建设费基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单位负责按本通知的要求编报“港口建设费基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表”。2010年财政转移支付部分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在本决算报表中反映。
  二、决算报表格式
  2010年度港口建设费决算报表包括:
  (一) 港口建设费收入结算表(会港征年汇01表);
  (二) 港口建设费分货类收入表(会港征年汇02表);

  (三) 港口建设费分成资金结算表(会港征年汇03表);

  (四) 集团公司使用分成资金明细表(会港征年汇03-1、03-2表);

  (五) 港口建设费征管经费结算表(会港征年汇04表);

  (六) 代征港口码头货物吞吐量统计表(会港征年汇05表);

  (七) 港口建设费基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表(会港征年汇06表)。

  上述决算报表格式可通过交通运输部财务司网站下载中心(网址:http://www.mot.gov.cn/zizhan/siju/caiwusi/xiazaizhongxin/)下载。

  三、决算编制要求

  (一)请各单位加强对决算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算编报工作。

  (二)各单位在报送决算报表时要做到报表齐全、数据准确、账表一致,填报的内容真实完整,特别是在填报“港口建设费分货类收入表”、“代征港口货物吞吐量统计表”时,要根据有关的统计资料据实填列,不得倒算或估算。

  (三)请各港建费征管单位和基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单位对2010年的港口建设费报表及征缴工作有关事项作出说明。说明的内容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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