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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全性前置胎盘等产科7个临床路径的通知


医疗性引产临床路径
(2010年版)

  一、医疗性引产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ICD-10:O10-O99
  行医疗性引产患者(ICD-9-CM-3:73.0/73.1/73.4)。
  (二)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妊娠晚期促宫颈成熟与引产指南(草案)》(中华妇产科科杂志,2008年,第43卷,第1期)。
  引产的主要指征:
  1.延期妊娠(妊娠已达41周仍未临产)或过期妊娠;
  2.母体疾病,如严重的糖尿病、高血压、肾病等;
  3.胎膜早破,未临产者;
  4.绒毛膜羊膜炎;
  5.胎儿因素,如可疑胎儿窘迫、胎盘功能不良等;
  6.死胎。
  引产的绝对禁忌证:
  1.古典式剖宫产术史、穿透子宫内膜的肌瘤剔除术史、子宫破裂史者;
  2.完全性前置胎盘或前置血管;
  3.明显头盆不称;
  4.胎位异常,横位;
  5.宫颈浸润癌;
  6.活动期生殖道感染;
  7.未经治疗的HIV;
  8.对引产药物过敏者。
  引产的相对禁忌证:
  1.臀位;
  2.羊水过多;
  3.双胎或多胎妊娠。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妊娠晚期促宫颈成熟与引产指南(草案)》(中华妇产科科杂志,2008年,第43卷,第1期)。
  (四)标准住院日≤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行医疗性引产患者(ICD-9-CM-3:73.0/73.1/73.4)。
  2.无引产禁忌证。
  3.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入院后当日。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血型和交叉配血;
  (3)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4)心电图;
  (5)B超和胎儿监护。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项目:胎儿脐动脉S/D比值、大便常规、电解质、C反应蛋白等。
  (七)促宫颈成熟及引产方式选择。
  1.促宫颈成熟:用于Bishop评分6分以下。
  (1)缩宫素静脉点滴。
  (2)前列腺素制剂:无前列腺素禁忌者。
  (3)其他方法:如低位水囊、Foleys管、昆布条、海藻棒等。
  2.引产:宫颈Bishop评分≥6分患者,行人工破膜术及缩宫素静脉点滴引产术。
  (八)变异及原因分析。
  1.引产成功后进入自然临产阴道分娩临床路径,引产失败或引产过程中若出现剖宫产指征(如胎儿窘迫、头位难产等),转入剖宫产临床路径。
  2.引产至临产发动时间超过3天者,退出本路径。

  二、医疗性引产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ICD-10:O10-O99)
  行医疗性引产(ICD-9-CM-3:73.0/73.1/73.4)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日  出院日期:     日  标准住院日:≤4天

时间

住院第1天

住院第2-4天

(引产1-3天)

□  询问病史、查体、完成初步诊断

□  完善检查

□  完成病历书写

□  上级医师查房与引产指征、引产方式评估

□  向孕妇及家属交代引产注意事项、签署相关医疗文书

□  胎儿监护

□  医师查房根据Bishop评分不同,选择引产方式

□  观察临产征兆及产程进展

□  当天未引出,可连续引产3天

□  若分娩后医师查房(体温、脉搏、血压、乳房、子宫收缩、宫底高度、阴道出血量及性状、会阴等改变)确定有无感染

□  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和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长期医嘱:

□  产前常规护理

□  二级护理

□  普食

□  抗菌药物治疗(必要时)

临时医嘱:

□  血常规、尿常规

□  凝血功能  

□  血型、感染性疾病筛查(孕期未查者)

□  心电图、B超、肝肾功能、电解质、C-反应蛋白(必要时)

□  宫颈Bishop评分

□  胎心监护

长期医嘱:

□  引产:催产素或前列腺素或其他

□  OCT

□  一级护理

□  普食

□  胎心监护

□  观察产程

□  抗菌药物治疗(必要时)

主要

护理

工作

□  会阴部清洁并备皮

□  阴道分娩心理护理

□  测体温、脉搏1-4次/日

 

□  测体温、脉搏1-4次/日

□  观察产程

□  心理、生活护理

□  健康教育

 

病情

变异

记录

□无 □有, 原因:

1.

2.

□无 □有, 原因:

1.

2.

护士

签名

 

 

医师

签名

   


阴道产钳助产临床路径
(2010年版)

  一、阴道产钳助产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符合ICD-10:O62.0-O62.2/O63.1/O68
  行阴道产钳助产术(ICD-9-CM-3:72.0-O72.2)。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妇产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妇产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第二产程延长。
  2.缩短第二产程:胎儿窘迫;产妇情况需缩短第二产程者。
  3.胎头吸引术失败者,再检查可行低位产钳者进行助产,否则改行剖宫产术。
  4.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
  (四)标准住院日为≤5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符合ICD-10:O62.0-O62.2/O63.1/O68,行产钳助产术ICD-9-CM-3:72.0-O72.2。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
  (2)血型、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孕期未做者)。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项目:肝肾功能、电解质、心电图、B超等。
  (七)选择用药。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时间。建议使用第一代头孢菌素(结扎脐带后给药)。
  2.宫缩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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