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室命名可以《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民族医专业命名,以民族医脏腑名称命名,以疾病、症状名称命名,以民族医学名称命名。民族医医院临床科室名称不得含有“民族医”、“中医”、“中西医结合”、“西医”字样,不得使用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祖传”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临床科室名称不得使用神经科、神经科(脑病科),消化科、消化科(脾胃病科)、风湿免疫科、泌尿科等。
2.民族医诊疗方案优化是指对诊疗方案进行更新和修订。
3.中医诊疗设备(含民族医诊疗设备)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在中医(含民族医)理论指导下应用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及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软件)。检查时可《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一批中医诊疗设备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函〔2009〕116号)中的设备,设备功能相同即可,设备的生产厂商无须一致。
4.民族医诊疗技术项目是指《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中所列的民族医类服务项目。
5.医疗机构民族药制剂是指经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民族药制剂。
6.民族药和西药在一张处方中的按民族药处方计算,计算时应分别计入民族药处方数和处方总数。
四、重点专科建设(130分)
说明:
1.对每家医院的2个重点专科(专病)进行检查评估,每个重点专科分别打分,最后求平均分作为该部分每项指标的实际得分。
2.各医院被检查评估的重点专科,按以下顺序依次选择:国家民族医药管理局确定的重点专科(专病)、省级民族医药管理部门确定的重点专科(专病)、地市级民族医药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点专科(专病)、医院确定的重点专科(专病)。
3.对重点专科学术继承人进行访谈时,原则上选择非科室负责人(学术带头人)的学术继承人进行访谈,如无其它继承人,则可访谈科室负责人(学术带头人)。
评价指标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分值
|
4.1.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确定的重点病种应具有明显的民族医药特色优势,主要研究课题应解决该病种民族医治疗难点。(50分)
| 4.1.1按照要求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 查阅相关材料。
| 未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不得分;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
| 10
|
4.1.2制定年度重点专科工作计划。
| 查阅2010和2011年专科工作计划。
| 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少1年扣5分;工作计划内容不完整或与发展规划不相符,酌情扣分。
| 10
|
4.1.3制定本专科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可体现在年度工作计划中)。
| 查阅相关材料,现场访谈并抽查2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 未制定本专科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不得分;具体措施未落实,每项扣5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
| 10
|
4.1.4确定的重点病种应具有明显的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居本专科收治病种前列。
| 查阅相关材料。
| 未确定重点病种,不得分;确定的重点病种达不到收治病种前列,每个病种扣2分;确定的病种民族医药特色优势不明显,酌情扣分。
| 10
|
4.1.5临床上注重解决重点病种民族医治疗难点。
| 查阅相关材料。
| 临床未注重解决重点病种民族医治疗难点,每个病种扣2分。
| 10
|
评价指标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分值
|
4.2制定并实施本专科重点病种的民族医诊疗方案,定期对民族医治疗方法的临床疗效进行评价,分析民族医治疗的难点并提出解决难点的思路和措施。(55分)
| 4.2.1制定完善的重点病种的民族医诊疗方案。
| 查阅2个病种诊疗方案及其它相关资料。
| 未制定民族医诊疗方案,不得分;每少1个病种诊疗方案,扣6分;民族医诊疗方案未反映本专科特色,每个病种扣3分;反映不充分,酌情扣分;诊疗方案基本要素(中西医病名、诊断、治疗、难点分析、疗效评价等)不全,每少1个要素,每个病种扣1分。
| 12
|
4.2.2医师掌握本科诊疗方案。
| 现场访谈3名民族医执业医师(含科室负责人1名),每人访谈1个优势病种,共访谈3个病种。
| 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本科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扣7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扣4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
| 15
|
4.2.3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
| 抽查在院病历5份。
| 未执行本科诊疗方案,每份病历扣2分;部分执行,酌情扣分。
| 10
|
4.2.4每年至少1次对诊疗方案中的治疗方法进行疗效评价和总结。
| 查阅相关材料。
| 未对民族医治疗方法的临床疗效进行评价,每个病种扣4分;总结、分析、评估不到位,酌情扣分。
| 8
|
4.2.5分析民族医治疗的难点并提出解决难点的思路和措施。
| 未开展难点分析工作,每个病种扣3分;难点分析不全面,酌情扣分;未提出解决难点的思路和措施,每个病种扣2分;思路和措施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10
|
评价指标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分值
|
4.3重视本专科名老民族医学术经验继承,加强专科学术继承人培养。(25分)
| 4.3.1有本专科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计划和措施,有明确的名老民族医学术继承人。
| 查阅相关材料。
| 未开展名老民族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不得分;无工作计划和措施,扣5分;学术继承人不明确,扣5分。
| 10
|
4.3.2专科学术继承人掌握名老民族医学术经验。
| 查阅相关材料并现场考核学术继承人。
| 学术继承人未掌握本专科名老民族医学术经验,扣10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最少扣3分,最多扣10分);未能提供原始跟师记录、论文等相关学术继承工作材料,扣5分。
| 15
|
注:
1.具有明显的民族医药特色优势是指以民族医药治疗为主或在民族医理论指导下辨证论治。
2.民族医治疗难点是指临床上需要解决的有针对性的实际问题,通过民族医治疗方法的改进有解决的可能。
五、民族药药事管理(150分)
说明:
1.民族成药房和西药房可以设在一起,但要分区域,面积要符合规定,并满足医院临床需要。
2.对5.6项的检查评估在人员配备与培训部分进行,本部分不评分。
评价指标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分值
|
5.1参照《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设置民族药房。(60分)
| 5.1.1设有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库房、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调剂室、民族成药库房、民族成药调剂室、周转库、民族药煎药室。
| 实地考察。
| 每少设置1个部门(组),扣1.5分。
| 9
|
5.1.2民族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 设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 10
|
5.1.3民族药房、民族成药房、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调剂室、民族成药调剂室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 民族药房、民族成药房、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调剂室、民族成药调剂室面积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不相适应,每项扣2.5分。
| 9
|
5.1.4民族药房的设备(器具)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 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不相适应,酌情扣分。
| 10
|
5.1.5民族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应有副主任民族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10
|
评价指标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分值
|
5.1参照《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设置民族药房。(60分)(续)
| 5.1.6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鉴别经验的老药工。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调剂复核人员应具有主管民族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煎药室负责人应为具有民族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煎药人员须为民族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 不符合要求,每人扣3分。
| 12
|
5.2规范管理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30分)
| 5.2.1民族药采购制度、进货渠道符合相关规定。
| 查阅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采购制度、供方资质档案、民族药入库清单等材料。
| 无民族药采购制度或进货渠道不符合要求或有伪、劣药品及明令禁止购销的产品,不得分;采购制度不完善,扣5分。
| 10
|
5.2.2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验收制度健全并认真落实。
| 查阅上年度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采购质量管理制度及进货质量验收记录。
| 无制度或无记录,不得分;制度不完善,记录不完整,扣2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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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储存管理规范,有保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设施条件。
| 查阅医院储存管理制度,现场检查。
| 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有变质、霉变、生虫、串药等现象或无管理规范、制度,不得分;设施条件不完善,扣5分。
| 10
|
评价指标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分值
|
5.2规范管理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30分)(续)
| 5.2.4建立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调剂制度,严格处方审核,调剂复核率100%,每剂重量误差应在±5%以内。
| 查阅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调剂制度、处方并现场考核。
| 无饮片(原料药、卡擦药)调剂制度,扣1分;抽查一日的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处方,1张未按规定审核或无复核签字,扣1分(最多扣2分);抽查调剂后的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20剂,重量误差1剂不符合要求,扣1分(最多扣2分)。
| 5
|
5.3执行相关的煎药室管理规范。(40分)
| 5.3.1有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适应的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严格煎药的质量控制、监测工作。
|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考察。
| 无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或未开展质量控制、监测工作,不得分;质量控制、监测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
| 5
|
5.3.2煎药室布局合理,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和辅助用具,流程合理。
| 现场考察。
| 布局不合理,扣5分;流程不合理,扣3分;设施设备和辅助用具配备不完善,扣2分(每项最少扣1分,最多扣2 分)。
| 10
|
5.3.3煎药室面积与本单位的业务规模(煎药工作量)相适应。
| 煎药室面积与本单位的业务规模(煎药工作量)不相适应,酌情扣分(最少扣2分)。
| 5
|
5.3.4煎药操作方法符合要求。
| 每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 10
|
5.3.5煎药室应当定期消毒。煎药设备设施、容器使用前应确保清洁,有清洁规程和每日清洁记录。
| 查阅2010年度清洁消毒记录并现场考察。
| 无制度或无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完整或不定期消毒清洁,扣5分。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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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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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参照执行《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10分)
| 现场抽查10种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的调剂、给付(查阅相关材料,现场访谈医师和药房人员)。
| 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调剂、给付不符合规定,每1种扣1分。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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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参照《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要求开展民族药制剂管理相关工作。(10分)
| 现场访谈主管院长及药剂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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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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