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是知识产权体系发展的客观需要。专利行政执法,是
专利法赋予地方知识产权局的基本职责,是地方知识产权局区别于其他部门的基础工作,是决定地方知识产权局存在和发展的关键,对地方知识产权局履行其他工作职责起着重要支撑作用,应该不断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部门应该强化化解社会争端、调解社会纠纷的职责,以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知识产权部门必须积极有效地行使好法定职责,这也是重要的社会职责和政治职责。
三、关于下一阶段执法工作安排的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部署,适应形势新发展,下一阶段本系统执法工作中应体现以下基本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与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以专项行动促日常执法,以认识提高促责任强化,以执法制度建设促体系发展,以执法能力建设促水平提高,以统筹协调促执法工作合力增强,以执法管理创新促执法工作活力提升,从而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先导作用,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充分履行职责,切实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经国务院同意,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这是国务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力度的重大举措。各地方局要按照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我局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动员,强化协调,抓紧实施。要以集中执法检查和整治行动为抓手,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查处案件与扩大宣传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提升执法工作的成效与水平。特别要注意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部署的本次专项行动,我们全系统务必高度重视。我局制定印发了《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专门成立了执法专项行动督导机构,我任督导委员会主任,绍宁副局长、兴威组长任执行主任。各地方局也要成立专项行动督导或执行机构,主要领导担任专项行动负责人,本局领导、职能处负责人和市(区、盟)局主要领导为成员。条件具备的地方,应推动成立以政府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机构。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本次专项行动要以各类大型展会、商品流通集散地、货物进出口为重点环节,以高新技术产业、农业、食品、药品、工业设计等产品为重点产品,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及涉外的案件为重点案件,加大主动查处力度,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我局各有关部门将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多种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各地方要确保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保障人力、物力投入,保质保量地开展执法检查整治工作。要大力鼓励执法工作人员在专项行动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采取富有本地特色的专项行动措施。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将专项行动中的有益探索转化为长期机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