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大船小证”综合治理数据统计表(船检机构)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检验机构
应检查船舶总数(艘)
吨位丈量计算复核数(艘)
实船检查数(艘)
按《运输船舶吨位丈量专项检查相关问题处理原则》须换发吨位证书的船舶数(艘)
合计
注:填报数据为自运输船舶吨位丈量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以来的汇总统计数据。
附件2:“大船小证”综合治理数据统计表(海事管理机构)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