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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李东泽、赵宏、封江涛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李东泽、赵宏、封江涛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203号)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李东泽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平证发 [2009]693号)、《关于赵宏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平证发 [2009]705号)、《关于封江涛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平证发 [2010]1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李东泽(身份证号:230902197803200011)、赵宏(身份证号:340321197502056548)、封江涛(身份证号:130104197706261811)保荐代表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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