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文物局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情况的通报

国家文物局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情况的通报
(文物督函〔2010〕12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2010年第三季度,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按照《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情况公告制度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认真实施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法巡查与安全检查情况
  (一)执法巡查:全国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开展文物执法巡查4969次。其中,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2352处)巡查4710次,巡查1594处,巡查覆盖率67.8%;对列为一级风险单位的文物收藏单位(共129家)巡查259次,巡查84处,巡查覆盖率65.1%。
  (二)安全检查:全国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一级风险单位开展安全检查5903次。其中,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2352处)检查5522次,检查1696处,检查覆盖率72.1%。安全检查中发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存在各类安全隐患168项,整改152次,整改率90.5%;对核定为一级风险单位的文物收藏单位(共129家)检查381次,检查92家,检查覆盖率71.3%。安全检查发现核定为一级风险单位的文物收藏单位存在安全隐患20项,整改20项,整改率100%。
  二、文物行政违法与安全案件情况
  (一)文物行政违法案件:第三季度接报全国各级文物单位发生行政违法案件30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9件,进行行政处罚5件。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行政违法案件20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19件,进行行政处罚5件。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发生行政违法案件10件,责令改正10件。
  (二)文物安全案件:第三季度接报全国各级文物单位发生文物安全案件17件,其中文物被盗抢案件1件,文物被盗掘案件13件,其他文物安全案件3件。接报或通过“舆情监督”收集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文物安全案件5件,其中文物被盗抢案件(盗窃田野石刻文物)1件,文物被盗掘案件(盗掘古墓葬)3件,其他安全案件(交通肇事损毁文物保护单位)1件。
  三、开展舆情监督情况
  第三季度,通过“舆情监督”共收集文物行政违法与文物安全案件信息238条,在“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发布238条,其中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15条。国家文物局对其中4条信息反映的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察督办。
  四、文物安全形势
  (一)田野文物安全形势严峻。第三季度文物安全案件仍然集中为田野石刻文物被盗和古遗址、古墓葬被盗掘案件,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的5起安全案件中,3起是古墓葬遭盗掘案件,1起为田野石刻文物遭盗窃案件。通过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有力打击和威慑了文物犯罪,一些地区文物犯罪案件有所下降。但是,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被盗掘和田野石刻文物被盗窃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甚至发生犯罪分子公然袭击文物行政执法人员或公安巡警的暴力犯罪行为。
  (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违法建设问题突出。第三季度,文物行政违法案件仍然集中在未经许可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基本建设或者生产活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环境风貌,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的行政违法案件中,该类案件达14件,占总发案量的70%。
  (三)第三季度正值汛期,部分省份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收藏单位因洪涝灾害受灾严重。据统计,洪涝灾害涉及18个省份,共有3处世界文化遗产地、19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6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89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8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121家文物收藏单位受灾。汛期文物安全预警和防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公告制度实施情况
  (一)文物安全与执法情况公告制度的实施有力推动了各地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工作。第三季度各省均上报了文物安全与执法情况信息。从各地报告情况看,目前全国各省都开展了文物行政执法巡查与安全检查工作,一些省份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强化了文物执法与安全监管工作。如,北京市文物局建立并实施了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半年通报制度。湖北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与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制度的通知》,建立并实施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制。陕西省文物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巡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开展田野文物安全巡查工作。
  (二)前两季度已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依然突出。一是瞒报文物案件信息。第三季度,各地上报文物案件共47件,而国家文物局通过开展“舆情监督”收集到各类文物案件信息238条。国家文物局接群举报或者通过“舆情监督”督办的文物行政违法案件就有35件,而各地上报的各类文物行政违法案件只有21件。这些表明一些省份对文物行政违法和文物安全案件信息的瞒漏报问题较为严重。二是迟报、虚报问题仍然存在。第三季度仍有7个省份未按《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限(10月15日前)上报统计表及有关资料,有的省份经多次催办仍不按要求报送。个别省份填报的文物行政执法巡查与安全检查次数明显不实。三是报表不符合要求。各份报表所填数据不统一,将文物行政违法案件与文物安全案件混淆;不同时上报工作情况统计报表(附表一、二)和案件统计报表(附表三、四),不同时填报文物安全检查和执法巡查数据,这些都给信息统计和季度通报工作带来极大难度。
  六、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文物执法巡查工作。各地要针对当前大规模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破坏文物本体及历史环境风貌的突出问题,提早介入、关口前移,认真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巡查,对发生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严肃追责。
  (二)加大安全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力度。第四季度是文物犯罪高发期,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对安防意识差、安保人员不到位、安防设施设备不达标、安防措施不得力等隐患和问题,集中进行整治,督促文物安全防范重点单位逐一落实责任人员和安全措施。同时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打击文物犯罪力度,防止本年度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结束后文物犯罪活动反弹。
  (三)做好文物火灾预防工作。第四季度正值冬季,2011年元旦、春节、元霄节即将来临,各地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火灾诱因和风险增加,文物消防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博单位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及时部署各项火灾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到警钟长鸣、万无一失。
  (四)认真总结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公示公告制度实施情况。第四季度,各地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的时限、内容和形式,认真做好统计汇总和信息上报工作。对巡查、检查工作流于形式,或者不按要求上报文物行政违法与文物安全案件,瞒报、漏报、虚报和无故迟报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季度工作情况的,我局将在全国通报。今年年底,各地要对本年度实施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公示公告制度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2011年度公示公告制度的更好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11年1月15日前书面报国家文物局督察司。

  附件:
  1.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
  2.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
  3.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馆藏一级文物安全案件统计表;
  4.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行政违法案件统计表。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一: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省市执法巡查和安全检查情况文物行政违法案件情况文物安全事故情况
执法巡查次数安全检查次数发现隐患次数责令整改次数发生违法案件立案件数责令改正件数行政处罚件数案件总数火灾案件盗抢案件盗掘案件其他安全事故
北京市2823091111222100000
天津市1211921010000000000
河北省37437400332010100
山西省14314301000000000
内蒙古自治区109310881916222010001
辽宁省191900333000000
吉林省15515360000000000
黑龙江省7310700222100000
上海市93000111000000
江苏省44451933222210010
浙江省121200111000000
安徽省44000111000000
福建省64852525000000000
江西省951131717000010010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