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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通告(国粮通[2006]1号)--中央储备粮地下仓代储资格认定标准[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日)废止

国家粮食局通告
(国粮通[2006]1号)


   根据《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第20号)和《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国粮通[2004]3号)的规定,我局制定了中央储备粮地下仓代储资格认定标准,现通告如下:
  一、地下仓是指石平洞仓、土窑仓、石立洞仓、土立洞仓(含喇叭仓)等。

  二、地下仓的代储资格条件,除必须符合《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和《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的一般规定标准外,还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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