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日)废止国家粮食局通告
(国粮通[2006]1号)
根据《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第20号)和《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国粮通[2004]3号)的规定,我局制定了中央储备粮地下仓代储资格认定标准,现通告如下:
一、地下仓是指石平洞仓、土窑仓、石立洞仓、土立洞仓(含喇叭仓)等。
二、地下仓的代储资格条件,除必须符合《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和《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的一般规定标准外,还必须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