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进度安排
补贴额确定和目录制定是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环节,也是开展明年补贴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确保2011年伊始即可启动实施补贴工作,补贴额确定应于2010年12月完成。2011年实施指导意见发布后,各省及时向社会公布补贴目录。近期我司已启动了2011年全国通用类机具补贴额确定工作,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也应尽快启动非通用类和其它类农业机械补贴额调整确定及目录制定等工作。
四、相关要求
补贴额确定是否科学合理,直接涉及企业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农民的购机愿望,也直接关系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补贴额确定和目录制定作为当前重要的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组织骨干力量,抓紧研究,认真细致开展相关工作。
(二)科学分类分档。要在认真总结今年实施经验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办法,要以农业机械的主要能力(动力、生产率等)、作业功能(多功能、单一功能)、技术性能等来划分机具档次,提高分类分档的科学性、合理性,促进产品的技术进步。
(三)合理确定补贴额。一要通过市场调查或补贴管理软件等途径,准确掌握各类产品的年度市场销售价,为测算补贴额打下良好基础。二是为发挥补贴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各省在确定补贴额时,可根据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需要,对趋于饱和的机具可适当降低补贴比例。特殊地区和特殊机具的补贴额按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四)公平公正对待企业。要将辖区补贴种类范围内并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全部纳入补贴目录,供农民自主选择。主动提出销售区域不覆盖省域范围的产品或企业,可不列入本省补贴目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分类分档标准,对省内外企业一视同仁,同类同档产品享受定额补贴,严禁地方保护和暗箱操作。
(五)规范补贴目录内容。年度补贴目录是农民选机购机的主要依据,目录既要简洁明了,方便农民查阅信息,又要便于监督检查。补贴目录内容应至少包括机具大类、机具小类、机具品目、机具型号、生产企业、基本配置、中央补贴额、省补贴额等。市县级对目录只能取舍种类、品目,不得取舍机具型号、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