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农村医疗卫生资源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基层服务能力不强,原本可以在基层治疗的小病也要到大医院看,加剧了看病难、看病贵。医改把强基层作为改革着力点,在硬件和软件建设方面切实加大了建设力度。一是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发挥县级医院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的龙头作用。近两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资金400亿元,支持1877所县级医院、5169所中心乡镇卫生院、2382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250所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财政部还安排130多亿元用于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购置,极大改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医改实施方案预定的建设任务将提前基本完成。二是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为缓解全科医生不足这一制约基层医疗服务质量的瓶颈,出台了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三年内通过转岗培训、订单定向培养等多种方式为基层培养6万名全科医生。目前,面向中西部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培养的5000名免费医学生已正式入学,支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2万余名,在岗培训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近300万人次。三是突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建设标准,引导基层将服务重心逐步转移到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居民健康管理上来,努力使城乡居民不出乡镇、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方便、有效、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专栏二:三大规划确保“强基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相关部门制定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并明确相应的建设标准,通过三年的时间,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二甲水平,有1-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时,编制了《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尽快拥有合格的全科医生为居民提供服务。随着三个规划的相继实施,基层服务条件将得到极大改善,人才短缺的问题将逐步得到缓解,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好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诊疗常见病、多发病的功能奠定了基础。 |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落实预防为主。公共卫生服务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卫生发展模式的转变,努力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一是全面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9年开始面向城乡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包括健康档案管理在内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前分别有36%的城镇居民和24%的农村居民拥有了健康档案,超过3299万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得到了规范管理。为保障各项服务的开展,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2009年开始按照人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落实经费,今年全国平均达到17.5元,2011年将提高到不低于20元。浙江、上海等地还进一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拓展服务的深度和范围。二是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针对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在做好现有结核病、血吸虫病等疾病防治项目基础上,启动实施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等7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至9月底,全国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4154万人,分别有458万、75万、862万农村适龄妇女得到免费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免费增补叶酸,对农村孕产妇进行住院分娩补助1332万人,帮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46万人,建设农村无害卫生厕所557万座,完成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区改炉改灶87万户,对73%的检出感染艾滋病病毒孕产妇实施了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这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群众提供,将有效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2010年开始,启动实施了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规划,安排中央投资20亿元支持了110所省、市、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并安排了11亿元配备相应的设备。下一步还将支持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