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费翔和五洲唱响组合外籍歌手到安徽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费翔和五洲唱响组合外籍歌手到安徽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179号)
安徽省文化厅:
你厅皖文秘[2010]11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安徽省蚌埠大禹文化传播中心邀请美籍歌手费翔及“五洲唱响组合”外籍歌手(其中加纳籍1人,美国籍1人,古巴籍1人,乌干达籍1人),于2010年10月17日到安徽省蚌埠市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