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开展危险因素辨识。企业要运用直观性危险因素辨识、专业性危险因素辨识、系统性危险因素辨识等方法以及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从业人员三结合的工作方式,有效组织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分析工作,发现并识别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以及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并对危险因素进行有效控制。
企业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前,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熟悉各种危险因素及可能造成的危害,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预防措施,并对操作和维修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0.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企业要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性工作开展,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和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要及时复核确认,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结合事故隐患及治理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并给予适当奖励和表彰。
11.规范生产行为,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企业要杜绝超生产能力、超负荷、超定员组织生产,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适用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校验。对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及时予以淘汰。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术性能。
12.加强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管理。企业要建立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管理登记表和逐级检查台账,健全检查、维护、检修及其评价、管理机制,确保各类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完善、有效,切实将作业场所各类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13.加强危险源监控管理。企业要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对其他重要危险源,也要登记建档,并自行安排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企业要对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电气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重点监控。
(1)煤气系统监控管理。企业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煤气的安全管理,设立人员配备不少于8人的煤气防护站,并配足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检测检验设备和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如区域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岗位运行检查、专业检查、检修管理、监护等制度;应当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检查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要对全员进行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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