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中医药十大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新函〔2010〕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展示中医药工作的新进展、新成就,反映中医药行业一年来发生的重大事件,弘扬主旋律,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公室与中国中医药报社将共同举办2010年中医药十大新闻评选活动。请你单位积极组织推荐,协助搞好此项活动。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公室
中国中医药报社
支持单位:搜狐网健康频道
二、组织机构
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局各直属单位、有关新闻单位、中医药社团的领导和专家等组成评委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中医药报社。
三、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四、推荐要求
(一)新闻内容。
1.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发生的重大中医药新闻事件;
2.已在媒体上公开报道的新闻事件;
3.该新闻事件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报送格式。
请报送单位将新闻事件的材料用A4纸打印,并附媒体报道的相关资料;电视新闻附大1/2录像带或VCD、DVD;广播新闻附普通盒式录音带;报纸登载的附剪报或清晰的复印件。材料邮寄请用特快专递,以免延误或丢失。
(三)截止日期。
2010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评选标准
(一)符合本次评选活动推荐要求;
(二)新闻性强,媒体关注度较高;
(三)在社会上及行业内影响较大;
(四)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工作程序
(一)2010年12月,启动评选工作,各地推荐新闻条目。
(二)2011年1月,由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的新闻条目进行初筛,选出20条中医药候选新闻。召开评委会全体会议,按照评选标准确定2010年中医药十大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