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北京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50家出版物总发行企业、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出版物分销企业通过2010年年度核验的批复

  山东(8家):山东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大众报业(集团)半岛传媒有限公司、山东世纪天鸿书业有限公司、山东星火国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世纪金榜书业有限公司、山东海澜天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榜苑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天成书业有限公司;
  河南(2家):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大河报刊销售有限公司;
  湖北(1家):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2家):湖南省新华书店、湖南天舟科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5家):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出版发行集团公司、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广东天林华翰图书音像发行有限公司、广东中南创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1家):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1家):海南凤凰新华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1家):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
  四川(2家):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上瑞教育图书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2家):贵州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人民出版社图书发行公司;
  云南(2家):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新华书店图书有限公司;
  西藏(1家):西藏自治区新华书店;
  陕西(4家):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图书发行公司、陕西飞扬书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华新诚鸣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甘肃(1家):甘肃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1家):青海新华书店;
  宁夏(1家):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华书店;
  新疆(1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华书店。
  二、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22家)
  北京(8家):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北京国铁传媒投资有限公司、现代书店有限公司、小红帽发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联邦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东方大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万向思维国际图书(北京)有限公司、中青校园先锋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辽宁(2家):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辽宁翰文书城有限公司;
  上海(2家):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旅友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江苏(3家):江苏凤凰新华书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大众书局图书连锁有限公司、江苏可一出版物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1家):博库书城有限公司;
  福建(1家):厦门市光合作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