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告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799号)
东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东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协议转让而持有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3,814,000 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5.00%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