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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崔雪莉、金政模、金泳德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崔雪莉、金政模、金泳德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147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69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红马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崔雪莉、金政模、金泳德,于2010年10月21日至30日到北京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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