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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新西兰歌手海莉·薇思特拉等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西兰歌手海莉·薇思特拉等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145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0]158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大剧院演艺中心邀请新西兰歌手海莉·薇思特拉等一行7人(其中英国籍5人、法国籍1人、新西兰籍1人),于2010年10月30日到上海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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