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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因素调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因素调查方案

  一、目的
  调查牛海绵状脑病传入和传播风险因素,为我国评价牛海绵状脑病风险状况和申请国际“可忽略风险国家”地位提供数据支持。
  二、时间、范围
  (一)时间:11月15日~23日。
  (二)范围:内蒙古、天津、河南、辽宁、新疆和湖南6省(区、市)。
  三、工作内容及方式
  采取座谈、问卷调查、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座谈。与当地省、市、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饲料管理部门等进行座谈,了解以下情况:
  1. 当地进口活牛、肉骨粉去向及处置情况;
  2.当地肉骨粉、骨粉、反刍动物饲料的生产、调运、使用及管理情况;
  3.当地奶牛、肉用牛和各种兼用牛比例、分布等情况。
  (二)现场调查。每省现场调查场点及数量如下:
  1.饲料原料批发市场1个:查看肉骨粉、骨粉、鱼粉及植物蛋白原料来源、去向;
  2.进口牛养殖场2个:了解进口活牛饲养管理情况及去向(附表1);
  3.肉骨粉、饲料进口企业2个:了解进口肉骨粉去向,未列名饲料的种类、去向等(附表1);
  4.饲料加工厂4个:了解饲料动物蛋白原料来源、管理情况,特别是饲料生产过程中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等(附表2);
  5.骨粉、肉骨粉、骨胶或明胶生产厂4个:了解原料来源、产品去向、生产加工工艺等(附表3);
  6.奶牛场5个、肉牛场2个、行政村5个(每村调查5-8户):了解奶牛、肉牛及兼用牛饲养管理情况及年龄分布(附表4、附表5)。
  四、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由农业部兽医局、畜牧业司组织,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具体实施。调查工作分三组开展,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天津、内蒙古
  第二组:新疆、辽宁
  第三组:河南、湖南
  五、联系人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调查分析室:杨楠
  电话:0532-85648638

  附表1. 进口企业调查表
  2. 饲料加工厂调查表
  3. 骨粉、肉骨粉、骨胶或明胶生产厂调查表
  4. 反刍动物养殖场调查表
  5. 农户调查表

  附表1
  进口企业调查表

  调查表编号:         

  填表人姓名:         填表日期:        

进口企业名称:

法人/负责人:

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县(区)    镇      村

邮编:

电话:

经济类型: □国有  □集体  □私营  □中外合资  □其他

开始运营时间:         

年营业收入          (万元)



  1. 活牛、肉骨粉的进口及使用情况(2002年-2009年)

时间

进口国

数量

品种

用途

使用地

肉骨粉

骨粉

脂肪

未列名配置动物饲料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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