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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

  填表说明:
  1.样品名称填小麦、籼稻谷、粳稻谷、玉米、大豆或“何种”食油。中央储备进口大豆、跨省移库玉米或待烘干新粮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2.代表数量按吨计,保留整数。
  3.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负责采样的检验机构,一份随样品送交承检机构,一份寄交国家粮食局质量管理部门。

  样品信息登统人员签字:

  附件2-3A:
  中央储备稻谷质量检验结果表
  (第   页    共    页)

  承检机构(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原粮,吨(保留整数),标准检验单位
序号样品编号籼稻或粳稻产地收获 年度入库
  时间
代表数量检验项目及检验结果检查库点
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控制指标
出糙率整精米率杂质水分黄粒米脂肪酸值品尝  评分值色泽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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