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123号)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发行H股股票并换股整合骏威汽车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广汽集团〔2010〕18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发行不超过221,331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用于换取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骏威汽车有限公司公众股东所持股份。完成本次发行和换股后,你公司可到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