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提前终止有关中药品种保护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10]4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局收到烟台中洲制药有限公司、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来函,分别申请终止“心安宁片”及“三七止血咀嚼片”中药品种保护。根据《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
关于印发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9〕57号)的有关规定,决定提前终止烟台中洲制药有限公司“心安宁片”、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三七止血咀嚼片”的中药品种保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烟台中洲制药有限公司“心安宁片”、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三七止血咀嚼片”不再按
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管理,不得冠以“
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的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