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要约收购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151号)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你公司报送的《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 》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56 号) 等 有关规定, 经审核, 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以现金认购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而增持该公司56,306,306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该公司401,899,292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8.0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