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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予核准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予核准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证监许可〔2010〕1248号)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0年8月23日举行2010年第134次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你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存在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向股东和管理层及部分员工借款且金额较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未完全履行,董事变动频繁等情况。由于上述情形,难以判断你公司是否能够规范运行。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不符。

  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申请未获通过。根据《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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