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大力加强新疆计量工作。支持新疆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建设,帮助建立适合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提高计量技术服务能力。围绕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加强强制检定工作。围绕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加强能源计量工作。指导开展“计量惠民”、 “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等专项主题行动以及市场计量专项整治工作,促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13.加强新疆认证认可工作。推动节能、节水、新能源、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认证工作,帮扶新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推行食品农产品认证工作,提升新疆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应用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能源管理认证手段,保护新疆生态环境,提升企业竞争力。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为企业提供认证技术培训和服务,鼓励重点旅游企业申请服务认证。根据实际情况,帮助新疆地区提升检测认证能力,扩大检测认证范围。鼓励国内外认证机构到新疆建立分支机构,拓展认证业务。
14.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监管。协助新疆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风险管理等体系,提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能力。协调国家级相关检验机构做好能源、化工、交通、旅游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压力管道、低温罐箱、长管拖车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能效测试、气瓶检验站等技术机构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中心的建设。支持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装备、专用车辆建设。支持新疆研究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应急救援等技术支持。支持新疆开展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质、气瓶充装资质和安全阀校验资质评审能力建设。
15.加大对新疆纤维检验工作支持的力度。指导帮助新疆深化棉花检验体制改革,对新疆地区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在政策、经费、实验室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继续予以支持。围绕新疆重点优势纤维产业发展,支援新疆地区建设毛绒、亚麻、纺织品等重点实验室。积极参与新疆棉花产业战略研究,为新疆建立适应现代物流要求的棉花配送体系和仓储监管体系提供帮助。
三、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加强新疆质检能力建设
16.加大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将新疆质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国家和地方“十二五”规划和中央援疆工作总体规划,并通过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及单位自筹、对口援助单位支持等多种渠道,加大技术保障体系建设项目涉及到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对申报和筹建国家质检中心和型式评价实验室的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扶持。积极协调解决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查验设施及职工周转房的建设资金。帮助解决行政业务成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口岸一线检验检疫交通工具购置、职工培训、文化设施配备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等经费缺口。增加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和生产许可证产品的监管经费,增加监督抽查项目。
17.加强新疆质检技术能力建设。指导新疆质检机构紧密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科学规划,建立布局合理、层级分明的技术机构体系。支持新疆建设一批国家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和计量技术机构,支持建立健全新疆地州(市)级技术机构,配备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重点提升食品等敏感产品的检验能力。支持新疆检验检测研究基地建设。积极配合、推动新疆口岸建设和对外开放,建设口岸快速检测实验室和媒介生物实验室。支持新疆质检机构加强基层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的履职水平。帮助口岸完善出入境人员及携带物、交通工具、货物等查验基础设施,改造陈旧落后的口岸基础设施及生活设施,改善口岸查验设施条件,确保口岸疫情防控和检测能力达标,提高口岸检疫查验和传染病排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