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充分发挥质检职能作用,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4.推动新疆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支持新疆地区全面实施质量振兴战略,大力开展质量兴新、质量兴市、质量兴县、质量兴企活动,以及质量兴兵团、质量兴师、兴团场活动,帮助新疆地区制定质量发展规划,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积极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促进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指导新疆地区开展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步伐。鼓励新疆质检机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探索建立质量奖励制度、名牌培育和推介制度、企业分类管理制度等。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加快建立以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为主要内容的大质量工作机制。
5.支持新疆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支持新疆地区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加强新疆农村安居工程、水电气路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及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生产许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后续监管力度,加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产品检测工作的力度,完善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完善新疆口岸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扩大实施新疆出口企业电子监管,实行出口商品过程监控,提高出口商品质量。支持开展执法打假工作,重点做好食品专项打假、农资打假下乡、建材专项整治和“家电下乡”产品执法打假等工作,指导新疆地区开展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指导新疆质检机构推进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建设,尽快实现与全国其他地区的联网和协同行动。指导新疆质检部门开展创建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活动,推动新疆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6.促进新疆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推进新疆农牧业结构调整,支持国家优质商品棉基地、特色林果业基地、优质畜产品基地、人工饲草料基地、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及繁殖基地建设。鼓励开展标准化示范和循环经济示范,大力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支持新疆加快优势矿产资源的引进、开发和利用,支持油气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和石油、化工、冶金等产业的发展。促进新疆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优质棉纱、棉布、棉纺织品和服装加工基地建设,支持粮油、林果、番茄、啤酒花、肉类、乳制品、皮革等特色农林牧产品深加工业发展,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积极支持节水器材、新型建材、农业机械、氯碱化工、煤化工、肉类及乳品、棉花、薰衣草等特色产业向深加工、规模化发展。
7.推动新疆特色产品扩大出口。积极指导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抓好质量源头,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质量追溯制度,引导企业规范生产和经营,提升质量和品牌意识,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广“政、检、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在地方政府领导和统筹规划下,发挥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快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自检自控体系。积极推荐新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获得国外卫生注册,扩大新疆特色产品出口。深入开展出口企业分类管理,促进名优企业、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节能环保型产品扩大出口,提升外贸出口质量效益。指导和帮助企业充分利用原产地优惠贸易政策和地理标志产品的优势,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充分发挥检验检疫机构的技术优势,为企业组织生产和进出口贸易提供信息、检测、人才等服务。鼓励和支持新疆的企业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应对国外技术壁垒,提高应对技术壁垒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