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王相荣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283号)
王相荣及一致行动人:
你们报送的《王相荣关于豁免要约收购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豁免王相荣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而增持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299,904股股份,导致你们合计持有该公司72,338,304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8.0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