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0〕1381号)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上海分公司开业验收的请示》(中意财险〔2010〕118号)和《关于申请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中意财险〔2010〕111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经审查,严劲秋、李康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严劲秋担任该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李康担任该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三、该分公司仅限于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批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702室。
五、该分公司应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报表和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
六、请持此批复到上海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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