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349号)
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豁免要约收购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义务的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 增持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30,940,072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该公司178,979,763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3.34 % 而应当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