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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国资发评价〔2010〕169号)


各中央企业:

  为做好中央企业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决算管理,推动中央企业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经营管理和出资人监管工作,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2010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工作组织力度

  近年来,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不断深化,不仅推动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显著提升,而且通过决算工作基本形成了定期检查诊断和改进提高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持续改进,也为出资人机构各项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财务决算管理工作,认真总结以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经验,结合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组织力度,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规范,认真组织做好财务决算布置、培训、编制、审核、审计、分析和上报等各项工作,积极整改落实财务决算反映的各类问题,确保财务决算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二、扎实开展决算基础工作

  各中央企业要做实做细决算基础工作,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着力解决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一是彻底清查户数,将具有产权、财务隶属或管理关系的企业均纳入清理范围,理清产权关系,界定管理责任,规范确定集团财务决算合并范围;对于按规定未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要加强管理与监督。二是认真做好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存货、股权投资等各项资产清查工作,核实家底,评估管理实效,梳理管理流程,规范会计核算,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三是全面核查集团所属单位开设的各类银行账号及其资金收支情况,清理关闭不规范、非必设的银行账号,进一步完善资金收支流程与控制措施,加大集团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力度。

  三、积极消化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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