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王宏岩、金蕾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472号)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王宏岩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国信〔2010〕816号)和《关于金蕾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国信〔2010〕84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王宏岩(身份证号:410402197404180515)、金蕾(身份证号:330103197610050041)保荐代表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