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积极落实省级配套经费。数字城市是数字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基础测绘建设的重要任务。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将数字城市建设配套支持经费纳入省级基础测绘经费,为数字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配套经费保障,确保省级配套经费投入不低于15%。
六、切实做好数字城市建设的技术支持。要明确省级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或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为本地数字城市建设技术支持单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形成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要认真指导数字城市建设的承担单位开展公共平台建设、二次开发、应用系统接入、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要加强人才培训力度,培训所在城市有关技术人员,使之能够胜任公共平台应用服务、更新维护等日常性工作。在技术支持过程中,确有困难的,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要及时提供必要的支持。
七、要高度重视地理信息资源的安全保密。数字城市建设要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必须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及其补充规定等国家有关保密政策法规,切实做到涉密数据绝对不上非涉密网。要建立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分版运行服务模式,建设涉密版、政务版和公众版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确保国家地理信息资源安全。
八、涉密版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涉密版电子地图数据通过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中直接提取,经整理、加工、符号化表达等过程形成,只能运行在涉密网上,依托涉密的政府内网提供地理信息在线服务。对于不具备涉密网络条件的应用部门,可采用服务器托管和专线接入方式,确保数据安全。
九、政务版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试行)》要求,从不同尺度的地理信息数据库中提取可公开的要素内容,经过保密处理后与1:25万公众版地图数据和可公开的政务信息叠加,经整理、加工、符号化表达等过程形成政务版电子地图数据。该数据必须通过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保密审查后,方可在政务网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