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九、选用未列入各类推广项目的技术经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意见

                                      

       论证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十、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十一、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十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项目编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和建筑工程科技示范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类)
  申 报 书

  示范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起 止 年 限                 
  申 报 时 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编制
  二〇一〇年一月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与建筑工程科技示范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类申报要求及申报书填写说明

  一、申报条件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与建筑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应用先进适用、符合行业发展方向的技术,同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市政公用项目。
  (二)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具有示范意义。
  (二)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优先选用“建设事业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中的推广应用技术、 “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发布的推广项目等先进适用技术;选用未列入上述各类推广项目的技术,应按《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的有关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委托的有关单位或申报示范工程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
  (三)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一般应由建设或开发、施工总承包、施工、设计、示范技术的技术依托等单位联合申报;也可经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单位联合或其中一家单位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与建筑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申报书(一式4份);
  (二)申报技术资料(一式4份):
  1、示范工程实施可行性研究报告;
  (1)工程概况(工程类型、所在城市、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工程总投资、进度计划与安排等);
  (2)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总体构思和技术支撑条件等);
  (3)示范技术内容可行性研究(技术特点、技术成熟度、可行性的分析、技术来源、实施措施等);
  (4)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
  (5)申报单位概况(技术力量状况、固定资产、年产值、负债率、质保体系和相应的资质情况以及主要业绩等)。
  2、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
  3、工程开工审批文件的复印件。
  上述申报资料均按A4规格装订成册。
  三、申报工程类型
  示范工程类型应填写城镇水务、燃气、环卫、热力、市政道路、桥梁、地铁等市政公用行业工程类型。
  四、申报程序与批复
  (一)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类单位组织初步审查。
  (二)通过初审的项目,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类单位签署意见后,连同申报材料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司。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工程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司,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批准公布的项目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管理。
  (四)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与建筑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的项目申报书,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盖章后,返给项目承担单位和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作为合同书,明确各自所承担义务后,方可正式启动示范工程的实施工作。
  (五)示范工程在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依据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盖章的项目申报书中相关内容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示范工程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示范工程验收证书和证牌,并对优秀的示范工程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
  五、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王建清、高雪峰  010-5893328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张 峰、徐得阳
  010-58934279 58934245

  一、基本情况

申报示范工程

名    称

 

示 范 工 程

申报单位名称

 

示范工程类型

□城镇水务    □燃气     □环卫     □热力   

□市政道路    □桥梁     □地铁    □其它


  二、申报示范工程概况

                                


  三、工程规划设计概况

 

 

 

 

 

 

 

 

 

 


  四、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目标及措施概述

 

 

 

 

 

 

 

 

 


  五、示范技术介绍

1、技术特点、技术成熟度、可行性分析、技术来源、实施措施等;

2、采用的各项技术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推广计划情况

 


  六、示范意义分析及对选用技术的集成和优化情况的论述

                                           


  七、工程实施、总结和推广计划

1、示范工程计划进度及保障措施

      

2、示范工程总结报告、技术经济分析报告和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总结报告编写计划

     

3、示范工程进一步推广计划(选用技术标准化应用技术文件、音像资料和计算机应用软件等编制计划)

        


  八、示范工程申报单位概况

申报单位概况(包括申报单位人员组成、技术力量状况、固定资产、年产值、负债率、质保体系和设备条件等)

 

 

近三年是否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是  □否

是否拖欠工程款(工资)

□是  □否

住宅建筑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是  □否


  九、示范工程主要参加人员(纸不够,可附页)

序号

姓名

职务、职称

承担的主要工作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十、示范工程相关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名 称

 

传 真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开发单位

名 称

 

联系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设计单位

名 称

 

联系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施工单位

名 称

 

联系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总承包单位

名 称

 

联系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其它

单位

 

名 称

 

联系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名 称

 

联系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十一、选用未列入各类推广项目的技术经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意见

       论证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十二、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十三、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十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申报说明

  一、申报条件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及生态住区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住区示范”)是统筹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耦合、能源结构与使用效率提升、水资源利用与环境综合管理、景观生态格局优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市数字化与信息化等重点技术领域,提升城市发展潜力,取得显著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一定区域的科技示范项目。
  (二)申报住区示范的项目应具有优良的住区及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在住区及城市可持续发展、生态建设、绿色建筑、科学管理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并满足节能、节地、节材、节水、环境保障与信息化技术等方面的要求。住区内建筑全部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区域内90%以上的建设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后,方可申请住区科技示范工程验收。
  绿色及生态城市规划建设模式应可复制、可操作、可推广。
  (三)申报住区示范的项目应优先选用住房城乡建设部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及相关技术公告中的技术,以及“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或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发布的推广项目;选用未列入上述各类推广项目的技术,应按《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的有关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委托的有关单位或申报示范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
  (四)申报住区示范的项目一般应由城市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鼓励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具有生态城市技术支持能力的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示范工程(绿色及生态住区类)申报书(一式四份);
  (二)申报技术资料(一式四份):
  1、住区示范实施可行性研究报告;
  (1)住区概况;
  (2)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和技术支撑条件等);
  (3)示范技术内容可行性研究(指标体系、技术成熟度、可行性分析、技术来源、实施措施等);
  (4)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
  (5)申报单位概况;
  2、规划与建筑设计有关方案。
  上述申报资料均按A4规格装订成册。申报书需提供电子文档。

  项目编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示范工程
  (绿色及生态住区类)
  申 报 书

  示范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实施起止年限                 
  申 报 时 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司编制
  二○一○年十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申报住区面积、发展目标、定位、经济职能和规模、指标体系、投资、开发与建设周期、计划开工与竣工时间,需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项目开工手续等情况)

 

 

 

 

 

                               

(纸不够,可附页)


  二、主要示范内容简介

(一)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耦合

一、技术体系构成

1、合理规划建设用地技术

2、新型建筑用地技术(高层钢结构建筑技术、新型砌体技术、轻型钢结构建筑技术、大开间楼盖结构技术、大跨度空间网架结构建筑技术和建筑地基基础节地技术等)名称与主要指标

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技术(地下建筑空间开发利用技术、地下城市(照明、通风、环境等)配套技术)名称与主要指标

4、屋顶空间利用技术(屋顶停车场建设技术、屋顶绿化技术等)

5、噪声达标率

绿色出行比率

6、其它

二、采用的各项技术列入建设部(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推广计划情况

              

(纸不够,可附页)

(二)能源结构与使用效率提升                 

一、技术体系构成

1、区域能源规划

2、绿色建筑情况介绍;

3、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

4、绿色照明技术;

5、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

6、其它

 

二、采用的各项技术列入建设部(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推广计划情况

 

 

 

 

 

 

 

 

 

 

 

 

 

 

 

 

 

 

(纸不够,可附页)

(三)水资源利用与环境综合管理

一、技术体系构成

1.   水资源利用与环境综合管理规划

2.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3.   地表水环境质量

4.   生活饮用水达标率

5.   节水技术(节水器具(设备)、水计量技术等)的名称及指标;

6.   水再生利用技术(中水利用技术、景观水循环利用技术)的名称及指标.

7.   日人均生活耗水量

8.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

9.   污水集中处理率

10. 管网漏损率

11. 其它

 

二、采用的各项技术列入建设部(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推广计划情况

 

 

 

 

 

 

 

 

             

 

(纸不够,可附页)

(四)景观生态格局优化

一、技术体系构成

1.   景观绿地系统规划

2.   自然湿地

3.   本地植物

4.   人均公共绿地

5.   平均植林率

6.   其它

 

二、采用的各项技术列入建设部(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推广计划情况

 

 

 

 

 

            

(纸不够,可附页)

(五)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一、技术体系构成

1、建筑垃圾与工业废料再利用

2、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3、生活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

4、餐厨垃圾再利用

5、日人均垃圾产生量

6、危废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7、其它

二、采用的各项技术列入建设部(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推广计划情况

 

 

 

 

 

 

 

 

 

 

 

 

 

 

 

 

 

(纸不够,可附页)

(六)城市数字化与信息化                 

一、技术体系构成

1、规划信息化技术;

2、建设信息化技术;

3、管理信息化技术

4、其它

二、采用的各项技术列入建设部(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推广计划情况

 

 

 

 

 

 

 

 

 

 

 

 

 

 

 

 

 

 

 

 

 

(纸不够,可附页)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