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国家环境保护生态工业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通知
(环函[2010]360号)
东北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
《关于“国家环境保护生态工业重点实验室”申请验收的函》(东大科函字〔2010〕26号)收悉。根据《
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我部组织专家对你们三家联合建设的“国家环境保护生态工业重点实验室”进行了验收。
我部认为,该实验室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生态工业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确定的建设任务。建设期内,该实验室围绕国民经济和生态工业的战略需求,在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生态化工业发展模式、生态化工艺与链接技术、生态工业的评价方法体系等方面取得了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科研成果,在国家循环经济立法、相关规划编制和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制(修)订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有效服务于环境管理。该实验室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建立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梯队,形成了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达到了验收要求。经研究,我部同意国家环境保护生态工业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请你们按照《
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围绕国家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强与环境管理部门的联系,创新运行机制,完善管理模式,为我国生态工业建设和国家环境管理提供更好的科技支撑与决策服务。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生态工业重点实验室名称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国家环境保护生态工业重点实验室名称
名 称
| 实验室主任
| 依 托 单 位
|
国家环境保护生态工业重点实验室
| 蔡九菊
| 东北大学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清华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