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令
(2010年第11号)
《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19日经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韩长赋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农业部对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以下10件规章进行修订。
一、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4年9月21日农业部令第42号发布)
1.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拖拉机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第十九条中“满20日”删除。
3.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中的“5日”、“3日”统一修改为“2个工作日”。
二、拖拉机登记规定(2004年9月21日农业部令第43号发布)
1.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拖拉机登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中“5日”、“3日”统一修改为“2个工作日”。